ARTICLE 19對中國上海法院於2025年3月以「煽動分裂國家罪」判處台灣出版人李延賀(筆名:富察)三年有期徒刑的裁決表示最強烈的譴責。富察除了三年有期徒刑的裁決,還被剝奪政治權利1年、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 5 萬元,且已經執行此判決。此裁決由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月17日在一場不透明且不公正的審判中作出。李延賀自2023年3月起即遭中國當局任意拘留。我們嚴正要求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李延賀。
李延賀原籍中國東北遼寧省,於2009年移居台灣,並創辦了「八旗文化」出版社,除了積極引入中國研究相關書籍,富察本人也是台灣出版界和文化界活躍人物,其出版涉及中國海外影響力、六四天安門大屠殺等敏感議題的中文書籍。2023年3月,李延賀赴上海辦理放棄中國戶籍登記,以完成在台灣的歸化程序,卻在此過程中遭中國當局拘留。中國直到2023年4月才公開證實拘留李延賀,之後便甚少透露相關資訊,完全缺乏透明之程序。
雖然中國國台辦聲稱該審判是公開進行,但此案實際上卻是秘密起訴、秘密審判、秘密審理。過去十年已有數百名台灣公民在中國遭到任意拘留或強迫失蹤,其中包括台灣人權倡議者李明哲,他於2017年至2022年間曾被中國以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監禁五年。中國政府長期以來系統性地操控資訊,試圖破壞台灣社會的言論自由。2024年中國甚至依據《反分裂國家法》頒布新規,威脅以最高死刑處罰一系列模糊定義的「台獨」相關活動。
我們嚴厲譴責中國此次帶有明顯政治動機的判決,其目的在於恐嚇全球的文化與學術界人士,製造寒蟬效應,壓制台灣及全球華人世界的言論自由與出版自由。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堅決反對中國對台灣言論自由不斷升高的威脅。
出版自由是言論自由!中國政府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李延賀!